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行业资讯> 莆田电网 > 正文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与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岸电项目合作意向书

2016-09-02 10: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9月2日讯(通讯员 林清明 潘翰)8月30日下午,国网莆田供电公司与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签署船舶岸电项目合作意向书,双方达成了“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共识,这标志着莆田供电在区域内推进港口岸电工作向前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据悉,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湄洲湾北岸公共码头开发建设、经营以及船货代理、理货业务的大型港口集团。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互利为原则,就莆田港务集团港口岸电项目技术路线选取、工程实施内容以及项目合作模式等进行详细深入的研讨, 合作双方拟建立真诚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莆田港务集团船舶岸电系统的建设。双方将建立有效的、多层面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不定期交流、交换各自对节能减排行业发展及双方自身业务发展等多方面的信息、知识、技能和观点,在经营理念方面互相交流,互相理解,互相学习,建立牢固的合作基础。

据悉,为助推节能减排,近年来,莆田供电公司大力宣传“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电从远方来”的能源消费新理念,组织大客户共产党员服务队深入港口码头,积极推广港口岸电技术,扩大船舶岸电的普及面。下一步,基于国家电网公司岸电工程的实施经验,双方将努力推动莆田港务集团港口船舶岸电项目的尽快实施。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