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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东南网莆田9月19日讯(通讯员 陈奇凡 本网记者 王龙风) 18日上午,在国道324线仙游枫亭至莆田约二十几公里的公路上,一辆交通执法车一直“护送”着一辆轻型厢式小货车。该货车沿途还在两家食品仓库停留并进行卸载冷冻食品。这是怎么回事? 当天,仙游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仙游枫亭高速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闽CU755T的江铃牌厢式小货车。该小货车上运载了满满一车厢的冰冻鸡块、鸡腿、鸡肉块。可当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却无法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 通过现场询问当事人候某,执法人员得知,该车是其今年五月份新购车辆,还未取得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未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当时,该车从泉州市鲤城区新门街特产城运载了一车的冷冻食品,欲送往仙游枫亭工业园区及莆田万达旁的冷冻食品仓库。 于是,执法人员告知该当事人,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应取得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否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暂扣该车并给予行政处罚。因车上运载的是冷冻食品,执法人员请当事人联系其他车辆进行转运,但驾驶员一时联系不上货主,调不到可用车辆。 看到当事人急得团团转,执法人员考虑到,如果再继续等下去,车内的那些冷冻食品将会慢慢解冻,万一变质,将给驾驶员及货主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于是执法人员决定跟踪押送该车,将这些冷冻食品一直送到莆田。 等到车上的冷冻食品都卸载完毕后,驾驶员主动将车钥匙交给执法人员,还感激地说:“多谢你们考虑实际情况,使我没有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我会尽快到执法大队接受处理的。”最终,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1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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