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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为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近日,莆田市环境保护局、莆田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对新车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排放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莆田市民在购车时,一定要注意看清车辆标注的排放标准,如排放标准超标,将无法登记挂牌。 根据通告,从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V标准要求。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V标准要求。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V标准要求。 此外,转入莆田的所有车辆继续执行“国IV”(含)以上排放标准。 据悉,当国产车辆排放标准出现“机动车环保网”与“公安网”上的机动车公告系统查询结果不一致时,将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整车公告”查询中的公告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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