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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莆田市选聘党风廉政监督员公告

2016-09-21 16: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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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莆田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二届党风廉政监督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一定的政策理解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

2、关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本市政治经济生活情况;

3、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敢于揭露和批评;

4、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和受到效能处理,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系本市常住人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6年9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0周岁以上人员可放宽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市纪委监察局交给的各项任务,且能保障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党风廉政监督工作;男女不限。

二、选聘名额

第二届“党风廉政监督员”共招聘45人,聘期为两年;为无报酬的义务工作者。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组织审核。

(一)组织推荐

发函邀请相关单位推荐若干名人员。

(二)个人自荐

在莆田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putian.gov.cn/)、莆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http://www.ptcdi.gov.cn/)、湄洲日报发布选聘公告。本市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邮箱(ptsjwdfs@163.com)直接报名(报名登记表填好后直接发邮箱),也可到市政府机关4号办公楼二层党风政风监督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2294146)。个人自荐报名时间截止10月7日。报名时需附上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1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网上自行下载)。有工作单位(含企业)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加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公章。

四、考核聘用

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市纪委颁发党风廉政监督员聘书和工作证。

中共莆田市纪委

莆田市监察局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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