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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配图与正文无关) 东南网莆田9月30日讯(通讯员 郑云林)9月27日,仙游县榜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送达罚单,责令林某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对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 据了解,8月31日,该所执法人员根据12315投诉举报热线提供的线索,依法对榜头镇官舍街道林某经营的榜头某食杂店进行检查,发现在该店货柜上摆放着待售的箱体外包装上标有“CCTV-7央视展播企业”字样的“六仁核桃”(20瓶/件)1件。 经查明,林某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店内销售的“六仁核桃”的生产厂家是“CCTV-7央视展播企业”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店内销售箱体外包装上标有该字样的“六仁核桃”共计10件,进货价为36元/件,销售价为45元/件。除1件还放在其店内待售,其余9件均已售出,共获利81元,违法经营额共计450元。 执法人员认为,林某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店内销售的“六仁核桃”的生产厂家是“CCTV-7央视展播企业”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店内销售箱体外包装上标“CCTV-7央视展播企业”字样的“六仁核桃”的行为,属于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同时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已责令林某改正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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