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0月14日讯 记者获悉,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游县人社局原局长郑宁凡(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郑宁凡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经查,郑宁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11463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其部分退赃,故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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