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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仙游大济一商家用无标签蜂蜜加工奶茶被罚5000元

2016-10-22 10: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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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0月22日讯(通讯员 郑云林 本网记者 陈朝杰)日前,仙游县大济镇王某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被没收“蜂蜜”2瓶和违法所得260元,并处罚款5000元。

9月5日,大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济镇某奶茶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饮品店柜台上摆放有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蜂蜜”2瓶,王某的行为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被立案调查。

经查,王某是6月从枫亭一批发店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蜂蜜”6瓶。该“蜂蜜”摆放于店内柜台上用于制作奶茶,至被查时,其已使用4瓶,其余2瓶被当场扣押,进货价100元/瓶,货值600元,获利2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局已责令王某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王某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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