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召开“扫黄打非”工作新闻发布会 通报典型案例

2016-10-24 19:34  郑志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扫黄打非”典型案例通报

案例1:

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小学教科书案

2015年3月23日,莆田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接群众举报,称莆田市某两所中学初三年段使用盗版的教科书,并附盗版的教科书《初中历史复习手册》1本。

当日,市“扫黄”办组织市、区两级文化执法人员对该两所中学进行调查,经学校老师提供线索,该教科书是学生从莆田市区某书店关某处购买的。经查明:2015年1月,郑某(移交公安机关另案处理)到该书店推销《初中历史复习手册》,书店的当事人关某在对方没有提供任何手续、凭证的情况下,以每本15元的价格,购进625本《初中历史复习手册》,并通过老师赠书、学生推荐等方式向某中学推销该书,以每本23元的价格卖出625本,非法牟利5000元整,涉及非法经营额14375元整。当事人关某已构成非法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小学教科书的违法行为。

因当事人关某为郑某案件的立案办理提供线索及重要数据,具有较大的立功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当事人关某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学生成了侵权盗版的受害者,学校成了侵权盗版的场所,本案当事人关某在郑某没有提供任何手续、凭证的情况下,向其进了625本未经审定的教科书,并公开向学校推销,扰乱出版物市场秩序,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此案的办理进一步打击了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版权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2:

莆田某医院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出版案

2015年6月16日上午,市文广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莆田某医院门诊一楼大厅摆放有《女人世界》122本、《闽男人》143本,共计265本刊物,这些出版物均未经过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该医院在未经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且没有出版资质的情况下,于2015年3月8日开始出版《女人世界》、《闽男人》两种刊物,共出版3000本,每本成本人民币0.3元,出版刊物费用共计900元整。该刊物委托给湖南长沙一个印刷者林某编辑印刷,刊物登载内容由承印者林某提供初稿,编辑的内容主要是该医院的业务广告。为了丰富出版内容,刊物还穿插了部分故事、笑话等,初稿经该医院确定后,由林某印刷后通过物流托运到该医院。该刊物主要通过店内免费领取,小部分店外分发的形式免费赠阅,没有通过刊物赢利或广告收入,没有违法所得。

经鉴定,这两种刊物均为非法出版物。据此,依法对该医院给予没收非法出版物265本,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近年来,民营医疗企业发展迅速,但违规印制医疗广告、宣传内容不实、内容打擦边球的情况屡见不鲜,导致虚假宣传、低俗宣传情况易发、多发,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此案中,莆田某医院未取得出版经营许可证,更无任何出版资质,出版的刊物未经过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对印制的内容也未严格把关,可谓“无许可、无资质、无审核”的“三无”出版行为。该行为不仅扰乱出版市场秩序,对民营医疗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且存在较大的社会安全隐患。

此案对该企业没收非法出版物并处罚款,使其为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同时也警示医疗企业加强自律,杜绝违规出版、虚假宣传行为,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