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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昨日,莆田交警部门公布了一个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司机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 10月16日凌晨0时许,莆田城区学园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处,城厢交警一中队例行盘查酒驾,在距离检查点还有五十来米处,一辆车牌号为渝F15L10的小车突然减速,并打算右转驶入支路,交警上前将其拦下。 经过呼气测试,渝F15L10小车驾驶人覃某酒精含量值达23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民警处理后,告知其可联系有驾驶证的人来将车开回,次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当天0时37分左右,在城区南门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处,经过这里的渝F15L10小车,被在这里设卡盘查的另一组民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定,司机梁某血液乙醇浓度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短短半小时,同一辆小车竟然查处了两名酒驾司机? 原来,车主覃某联系代驾司机将车子开回住处,并嘱咐室友梁某帮忙保管好车钥匙。不想,梁某也刚喝完酒,拿到车钥匙的他自以为绕开那条交警盘查路线就不会出事,便侥幸开车上路参加另一个朋友的宴会。 据悉,覃某和梁某各被交警部门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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