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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去年10月份以来,莆田各县区已取缔“十小”企业38家,多为电镀、造纸、印染、塑料加工等行业,目前相关加工厂已关闭停产,一些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据介绍,“十小”企业指的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据了解,郑春风电镀加工厂于2014年10月建成投产,利用金刚砂镀镍工艺生产磨具,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依据法律规定,已责令其停产并实施查封。目前,该加工点已关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 莆田市万鑫模具有限公司(咬花车间)未办理环保电镀审批手续,擅自进行电镀作业,电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地面漫流,最后通过咬花槽旁边一个暗管排入雨水沟。机床车间撒漏的废机油未收集,漫流到地面,最后流入外环境,年加工鞋模数量超过环评审批规模20%以上。此外,该公司生产产生的废皂化油、废火花油、废煤油、废汽油属于危险废物,去向不明,该公司无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目前已查封,正在办理移交手续。 佳员(莆田)砂轮有限公司电镀车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污染物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直接经PVC管排放至雨水沟。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涵江局已责令其停产并实施查封。目前,该加工点已关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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