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电商未来城 交足首付款发票却少开万元?

2016-11-03 15: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优惠的价格没体现,发票上还少了一万元。”昨日,市民郑先生致电海都新闻热线反映,国庆期间他在莆田电商未来城购房时,销售人员称可参加一万元抵两万元的优惠活动,他最终交了19万余元,但昨日才注意到发票上才18万余元。开发商莆田联欣盛电商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市民参加的是由第三方组织的团购优惠活动,实际签订的购房价格是优惠后的价格,其中一万元交给第三方,发票可由其提供。

市民:质疑开发商欺瞒消费者

郑先生介绍,国庆期间他与家人前往莆田电商未来城看房,销售人员称有“一万抵两万”的优惠活动,且只有国庆期间才有。于是,郑先生在10月7日签订了购房协议,交了4万元,其中3万为定金,1万用于参与优惠活动,对方也分别给了两份收据。

10月14日,郑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又交了15万余元,随后开发商向郑先生开具了两张发票,由于时间匆忙,郑先生也没多看就收起了发票。郑先生说,昨天将发票拿出来看时才发觉不对劲,他一共交了19万余元,而两张发票上的金额加起来只有18万余元。

郑先生说,他买的房子总价80多万元,面积90多平方米,合同上的首付款是17万余元,还有近1万元的专项维修基金。销售人员说有“一万抵两万”,但他并没有发现抵的两万元用在哪里,反而发票上少了一万元,质疑开发商故意欺瞒消费者。

开发商:首付款总价已优惠2万

电商未来城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洋西村,开发商莆田联欣盛电商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吴先生介绍,市民参与的是由第三方组织的团购优惠,这一万元也是交给第三方,虽然当时没有开具发票,但是现在市民仍可前往,第三方可提供相应的发票,与开发商出具的有所不同。

至于优惠方面,吴先生称,市民所签订购房合同上的价格就已经是优惠的价格,总价也优惠了2万元,并未欺瞒消费者。

对于开发商的解释,郑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当时我们是直接去售楼部,谁知道还有个第三方。”郑先生说,销售人员根本没说清楚这些事,且他买的是房子,发票肯定是由开发商提供,而第三方提供的发票对他来说没有意义。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王律师认为,这类事件中关键是开发商所说的团购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若这个团购存在猫腻,消费者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王律师提醒,市民购房时,每个细节都要向开发商了解清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