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1月14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城厢区华亭第二中心小学、城厢区华林学校原校长蔡国柱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蔡国柱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经查,被告人蔡国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购物卡、加油卡、保险产品共计人民币209847.31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相关阅读:
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福建恒而达成功收购德国顶尖磨床制造商
投资总额超50亿元 这场“两轮车+北斗”盛会在莆田举行
"数字领航"智能通关 莆田边检站展示国门智能化"向新力"
节日我在岗 | 莆田高速:致敬节日坚守岗位的他们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致敬新时代青春匠人
党旗引领 向海图强 莆田口岸警企银联合党建活动启动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