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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15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东南网记者获悉,莆田市工商局决定从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在全市开展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以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烟草、茶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要求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和T型广告牌、LED显示屏等户外广告媒介的清理检查,强化对电视、报纸、期刊、广播、互联网、印刷品等广告发布媒体的广告监测力度。 重点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国家领导名义等类似内容的;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对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违法广告内容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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