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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喜盈门一商家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且拒退款? 回应:已退款

2016-11-16 18:27  王龙风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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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16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吴炳端 实习生 朱艳贞)近日,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其于10月初在莆田喜盈门建材广场二楼必美地板订购强化地板,但商家逾期未能交货,其便要求退款赔偿但遭到拒绝。【留言详情】对此,喜盈门建材广场必美地板商家表示,已退还6000元定金及赔偿600元损失费。

该网友称,其于10月4日在莆田喜盈门建材广场二楼必美地板订强化地板,定金6000元,当时经再三确认,商家强调最迟10月25日到货,并在合同上注明(参加活动退款480元)。“25日前,我再次联系商家,商家回复厂家已发货,但不知道货到哪里。当时我就觉得奇怪,经追问后,商家才回答还没发货,说跟厂家联系后,保证11月3日至5日肯定到。”该网友称,等到11月份,商家还是无法交货,他便选择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但遭对方拒绝。

必美地板负责人向东南网记者介绍,该客户当时参加免单活动时,预交6000元定金并签订合同,合同里写明“预计交货时间10月25日”,并备注“参加免单活动,不享受30天内无理由退货”。“我们都是做进口地板,当时就跟客户说要是广东、天津的仓库有货,发货就会快点,没货的话,就得从国外进货,时间就得长一点,所以合同也只是写预计交货时间。”该负责人称,他们都是按照合同写的来做,后来有货了,该客户又不要了。“按合同约定,参加活动是不能退货的,但我们不想生太多事,也只能答应退货,再赔偿600元的损失费。”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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