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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昨日,记者从莆田荔城区环保局获悉,该区新度镇蒲坂村的莆田市阿头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排放口,废水外排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立案调查,罚款10万元。 据介绍,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私设管道排污后,立即对现场进行采样,经过监测,证明所排污水中污染物超标,随后责令整改,并依法立案调查。按照相关处罚依据,荔城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莆田市阿头食品有限公司需在接到该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10万元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环保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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