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1月29日讯 近日,由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涵江区农业环保能源站原职工蔡国华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涵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蔡国华免予刑事处罚。
经查,被告人蔡国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故意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8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蔡国华当庭自愿认罪,且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相关阅读:
组图丨震撼启航!莆田百艘龙舟巡游木兰溪
莆田仙游枫亭镇“藏着”一对600余年的“老龙头”
“粽” 享端午游园趣 莆田学院举办龙舟趣味游园会
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福建恒而达成功收购德国顶尖磨床制造商
投资总额超50亿元 这场“两轮车+北斗”盛会在莆田举行
"数字领航"智能通关 莆田边检站展示国门智能化"向新力"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