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2月1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柯加水(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6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柯加水在担任秀屿区东峤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全面负责辖区行政管理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工程款拨付、村主任选举以及房屋建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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