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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近日,莆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莆田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提出,事业单位可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申请特设岗位,聘用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据悉,特设岗位为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可为事业单位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据了解,特设岗位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等特殊情况需要,用人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前3位完成人;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国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国家级文化艺术奖项金奖(一等奖)获得者。 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人才,省“百人计划”人选、“闽江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排名前两位)、省级以上(领衔)教学名师、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两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专家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承担国家、省或莆田市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市外引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原单位已聘用人员的;入选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招聘或引进具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 除承担国家、省或市重大研究项目(课题)外,特设岗位人员一般聘用不超过两个聘期(一个聘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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