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信用卡新规明年起实施 网友:再也不用担心被“利滚利”了

2016-12-15 09:06  邢晓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5日讯(本网记者 邢晓宇) 让“欠费几毛钱,利息上万元”见鬼去吧!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巨额滞纳金了”;取现额度大大提高,遇到急事“借钱”更方便了;哪家银行利息比较低,我就选哪家……此次央行新规将给“刷卡族”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尤其是“滞纳金改违约金,不再按月复利”、透支利率标准自主确定等举措,已让不少网友“欢欣雀跃”。那么,新规具体有哪些调整?违约金和滞纳金有啥区别?新规实施后,我们又该如何用好手中的信用卡呢?

取消滞纳金 告别“利滚利”

以前,如果到了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你的还款额还低于最低还款额,那么,针对最低还款额未还的部分,银行要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月复利,也就是“利滚利”,越迟还,滞纳金滚得越多。但在《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改为“违约金”。

虽然离正式实施还有一些时间,但记者发现,多家银行官网几乎都已公布了信用卡违约金收取规则,这些规则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违约金。

“还是原来的标准,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对此,不少网友疑惑。事实上,虽然调整后的违约金收取标准与此前滞纳金收费标准一致,但多家银行设置了最低、最高收取费用的限额。其中设置违约金最低标准的银行中,农行、中行标准最低,仅为1元,其次为建行,最低5元。而设置违约金最高额度的银行不多,其中工商银行为500元,华夏银行为2000元。

两者的计息方式也不同。融360信用卡分析师孟丽伟表示:“违约金产生的费用将一次性收取,而之前的滞纳金、手续费等费用按月复利收取,所以违约金将会避免欠款越滚越大的情况出现。”

“简单一句话,滞纳金是没有上限的,而违约金则有上限,且一次性收取,不会按月复利!” 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滞纳金改为违约金,逾期后是否交了违约金就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记者走访了多家银行在榕分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缴纳违约金并不会影响逾期记录的上报,评判标准并没有发生改变。

银行或将定制差异化方案

取现额度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的非本人授权交易(盗刷)予以合理补偿,以保障持卡人权益;取消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变成上限,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即万分之三点五。此外,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都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通知》对每日取现额度、资金安全保障、利息计算规则等均做出了调整。

此外,目前,各家银行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也是固定的: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而新规实施后,最低还款额也将有发卡银行自行决定。

不过,记者发现,截至目前,各家银行的信用卡透支利息仍然是每日万分之五,未做具体调整。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现在各家银行可能都处于观望中,希望执行差不多的标准,形成均衡状态。但随着部分银行发卡量越来越大,竞争日益激烈,肯定会有银行先行下调信用卡透支利率,以抢占市场份额。

业内分析称,由于现行信用卡规定比较细致和固化,各家银行信用卡业务同质化程度较高。新规实施后,发卡银行将获得更多自主权,信用卡市场有望形成错位竞争。相应地,持卡人将有更多样化的选择。

如新规取消了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的规定,改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也就是说,以后每个人的免息还款期会不同,银行会根据个人资信情况、还款习惯,以及个人偏好定制差异化方案。

总之,本次的信用卡新政带来最大的好处莫过于鼓励各大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设计产品,进行市场化竞争,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不同细分市场的信用卡产品面向市场,当然,最终受益的还是持卡一族。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