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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民反映独生子女证办不了 卫计委: 需在子女14周岁前

2016-12-23 15: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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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昨天,看到报道说,2015年12月底前,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仍可依法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今天上午,我父亲去镇计生办尝试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人员却说无法办理。”今日(23日)上午,莆田荔城区黄石镇郑女士拨打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昨日,东南网记者针对网上流传“独生子女每月补助将提高到430元,且补办时间截止于12月31日”一事,采访莆田市卫计委。市卫计委工作人员表示,部门目前并未接到上述有关“独生子女”增加奖励费、补办《独生子女证》(现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间截止等内容的文件。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按现行政策,2015年12月底前,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仍可依法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东南网对此作了报道。

据了解,郑女士今年31岁。郑女士表示,由于其出生时,无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相关政策,如今其父母想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却被告知无法办理,不知为何?

对此,莆田市卫计委政法科工作人员表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依法办理,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当事人需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相关事项可向属地卫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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