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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27日讯(通讯员 卓一梅)12月24日早上7时许,莆田荔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北高镇埕头村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与自行车碰擦事故,当事人报案时声称对方为“碰瓷”。后经民警调查取证,此事故实为故意撞车敲诈勒索钱财的刑事案件。 12月24日早上7时许,荔城交警大队三中队办案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前往荔城区医院向当事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调取事发地监控录像。 双方当事人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受害者的丈夫陈某武向办案民警提供了详细的线索:12月23日,陈某武与他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事故的另一方和24日与其妻子发生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是同一伙人。办案民警根据陈某武提供的线索,多方走访目击证人,寻找足够的证据。 之后,民警对刘某进行盘查询问。刘某承认了自己故意撞车敲诈勒索钱财,案件性质由交通事故案件更变为刑事案件。随后,三中队办案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带班领导,并向派出所及荔城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进行通报、移交。 原来,12月23日上午6时许,陈某武骑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高速路口附近时,被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5岁,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飞仙镇人)伙同的同案人“阿古”、“阿广”等4人以撞伤锁骨需要医疗费私了为由,诈骗走9000元人民币。12月24日,该团伙采用同样的手段,骑车撞向陈某武的妻子,准备再次行骗,结果被荔城交警查获。后经医院检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锁骨伤处为陈旧性损伤。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荔城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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