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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2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日前,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区供销社主任陈春华转嫁接待费用至下属企业报销问题。经查,2013年间,区供销社4次公务接待活动共开支人民币8352元,该笔接待费用经陈春华签批同意后,转至区供销总公司经费中报销。此外,陈春华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2月9日,区纪委给予陈春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区果品食杂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刘清鸿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区果品食杂公司以头尾牙,党支部大会、党员会议,迎接老职工回国,欢送职工退休,协调涵江顶铺门市拆迁事宜,开展清除门市店面广告牌安全隐患工作为由先后13次组织聚餐活动,并2次在检查调研活动结束后违规接待用餐,上述15次用餐共计花费27178元。2016年12月9日,区纪委给予刘清鸿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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