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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1-02 16: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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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2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日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莆田市农业银行营业部客户部原经理吴春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3年春节和2014年春节,吴春晖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相关公司、企业负责人或员工送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29000元。此外,吴春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5年5月7日,吴春晖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2016年9月13日,吴春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蔡亭村妇女主任李碧钦违规领取津补贴的问题。2015年7月26日,东海镇蔡亭村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李碧霞(李碧钦姐姐)当选为村委会委员,分工负责妇女主任工作。选举之后,因李碧霞在外经商无法履行职责,期间李碧霞的工作由李碧钦负责。2015年11月8日,李碧霞提出辞职。2015年12月20日,蔡亭村“两委”会研究同意李碧霞的辞职申请,在没有申报东海镇人民政府同意的情况下,聘任李碧钦为蔡亭村干部,致使李碧钦从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违规领取工资补贴共计13000元。2016年11月16日,李碧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蔡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国明未按规定向东海镇人民政府上报申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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