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1月4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工商局获悉,2016年11月,该局组织人员对市属主要媒体发布广告情况进行抽查监测,发现违法广告1条次,整体违法率达0.06%,与10月份的整体违法率(0.23%)相比,下降了0.17%。 其中,违法房地产广告1条次,占违法总量的100%,违法主要表现是: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且含有为入住者办理升学事项的承诺。 部分典型违法广告情况 香港财富中心广告,房地产广告中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且含有为入住者办理升学事项的承诺。广告主:莆田帝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