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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5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实习生 徐嘉馨)“加一罐气成本增加了10元,现在我们出租车司机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这次车用天然气为什么突然上调这么多?”近日,出租车司机龚先生拨打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莆田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回复,价格上调按依据发改委相关文件调整。 龚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自今年元旦节起,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荔园加气站的车用天然气已经涨到6.61元/kg,而10月份才5.74元/kg,“为什么突然上调这么多?”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陈先生表示,元旦期间,加气站的车用天然气定价是6.61元/kg(即4.5元/立方),相较元旦前的6.17元/kg(即4.2元/立方),价格上调了0.44元/kg。 陈先生说,价格的调整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2010]211号)文件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价格问题的批复》和2016年12月30号福建省物价局发布的《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合同气量门站销售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允许范围内执行的。 莆田市物价局商价科科长蔡先生回复,依据2016年12月30号福建省物价局发布的《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合同气量门站销售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内天然气价格上调了0.39元/立方米, 而荔园加气站车用气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有权自行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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