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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霞林村拆迁户自来水被停用 回复:因未及时缴纳水费

2017-01-20 12:32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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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20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 实习生 徐嘉馨)“因房屋拆迁,自2016年10月份起,我们10多户居民的自来水就被停用。眼下春节逼近,希望部门能先通水供群众使用。”近日,莆田城厢区霞林街道霞林村村民翁先生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如是反映。霞林社区党委书记翁先生回复,目前群众被停水并非因拆迁,而是用户没有及时缴纳水费。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表示,因村里一直收不上来水费,才停止供水。

“我是已经签了拆迁协议的,也愿意缴纳水费却被停水。”翁先生说,自2016年10月份起,他们10多户居民就开始被停水,群众日常生活用水都要靠人力到附近山上提水,很不方便。

翁先生为此联系过居委会,被告知“需要每户上交1000元用于自来水管道改造”。“这里已经在拆迁了,我们也要搬迁了,而且他们也不能保障改造后的管道日后能在安置房继续使用,那不是浪费财力?而且也不见管道有损坏。”翁先生不解。

霞林社区党委书记翁先生对此解释,为方便群众用水,居委会帮居民向自来水公司垫付了5万元的押金,现在被停水,并非因拆迁,而是用户没有及时缴纳水费。“这十几户用的是镀锌管道,用久了难免会出现生锈、漏水等问题。之前,该片区一小区自来水管道改造,原本想对该区域的管道一起改造,但自来水公司现场查看后,表示不仅改造成本高且规划征迁不适合。最后,自来水公司单独给这十几户安装了一个临时总表。但现在临时总表的度数与每户水表的度数总和出现偏差,这部分的费用,需要这十几户一起分摊,可村民不同意。”翁先生说,若群众愿意,可自行到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或交给村里分管水电的干部,由其代缴。

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先生告诉记者,2016年5月份,公司安装临时总表时,与居委会约定每月要上缴费用,但之后供水的三四个月共产生3万多元费用,村里却一直收不上来,才停止供水。

“才用了三四个月就产生3万多元费用,肯定是拆迁时有些管道给损坏了,只是管道埋在地表下看不见。”林先生说,现在供水不仅会造成资源流失且对于流失所产生的费用,用户、社区不愿承担,企业也负担不起。

翁先生透露,该征迁项目属于莆田西南片区改造项目,目前尚有十几户未拆迁,其中有5户尚未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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