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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7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2016年2月份,莆田涵江区研究出台《涵江区消化商品房库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文件提到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莆田涵江区域普通商品房,可获得300元/㎡的补贴。“按照购房面积,我能拿到3万多元的补贴款。目前我已经按揭10个月了,却才拿到一半的补贴款,不知我的另一半补贴款何时能发放?”近日,市民杨先生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咨询。【留言详情】涵江区住建局房管股工作人员表示,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该项工作。 市民杨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自己于2016年2月份,在莆田涵江区保利城按揭购买了一套普通商品房,面积127平方米。当时,涵江区出台相关购房补贴政策文件,其中提到在涵江区域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300元/㎡的补贴。 据悉,2016年2月3日,涵江区研究出台了《涵江区消化商品房库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执行阶段性购房补贴的优惠时间为当年的2月3日至5月10日,并按购房面积及用途分别给予政府财政补贴: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购买单价在每平方米1.5万元以下的商业用房(含SOHO等办公用房),按所购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购买单价在每平方米1.5万元以上(含每平方米1.5万元)的商业用房(含SOHO等办公用房),按所购面积给予每平方米60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文件还对购房人户口迁移入户、子女就近划片入学、转学等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购房面积,我能拿到3万多元的补贴款。目前我已经按揭10个月了,却才拿到一半的补贴款,听说比我晚买房的都拿齐了,不知我的另一半补贴款何时能发放?”杨先生表示疑问。 对此,涵江区住建局房管股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购房补贴政策规定,全额缴纳购房款的购房者,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一次性发放补贴款;非全额缴纳购房款的购房者,在购房合同备案后,先发放50%的补贴款,另50%的补贴款在办理购房按揭贷款后发放。 “因为是采取按批上报的方式,所以购房者按揭后不能立即拿到另一半的补贴款。去年(2016年),全区有2000多户享受该政策,目前第一期的补贴款已经发放,而全区所有按揭的另50%的补贴款均未发放。第二期的购房补贴款发放尚在做材料,我们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该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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