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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户籍并持有二代证残疾人可办意外伤害险

2017-02-15 15: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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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记者昨日从莆田市政府获悉,今年,全市所有持证残疾人可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象为莆田户籍,并持有二代证的残疾人,保险费为每人每年20元,被保人群为非精准扶贫和精准扶贫对象两种。

其中,对非精准扶贫对象的,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的,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10000元;对精准扶贫对象的,每人每年最高保障为12000元。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3000元,精准扶贫对象为5000元。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含)以内的,给付住院津贴500元,精准扶贫对象为800元;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以上三十天(含)以内的,两类参保残疾人每人每天住院津贴均为5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病死亡或正常死亡的,非精准扶贫对象每人给付慰问补偿金1000元,精准扶贫对象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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