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平安城厢 > 正文

莆田公安提醒:最新骗局!“掏耳朵”碰瓷!莆田市民要注意!

2017-02-22 16: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如果你正走着路,身边的人突然“哎哟”一声,从耳洞里拿出一根带血的耳勺,说你撞到了正在“掏耳朵”的他,耳膜已破,要求赔偿,你会怎么办呢?

或者说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很慌张 认为自己真把人撞坏的?

别太天真!

你很可能是碰到了“碰瓷”的!

近日,沈阳警方就打掉了这么一个“掏耳朵”碰瓷团伙。

通过监控看到,一名右手一直放在耳边的男子,快步跟上他前面的路人,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男子将放在耳边的手臂碰撞了对方的肩膀,随后两人发生争执和拉扯,最后这名路人进行了所谓“赔偿”才得以脱身。

原来,犯罪分子先在耳朵周围涂好血红色物质,然后假装正在掏耳朵。一旦发现目标就迅速靠近发生碰撞,谎称耳朵被撞出了血,要求赔偿。

其实,“掏耳朵”碰瓷并不是才出来的碰瓷花样

网上一搜

前两年就已经有了很多报道

小编真想说

碰瓷花样多

真是防不胜防!

……

当然

“碰瓷”党喜欢找那些没有“防备”的人

例如不久前,也曾有报道“低头族”容易被碰瓷——低头族走路时一直看手机,对方上去碰了一下,把自己的手机掉地上,然后以手机摔坏为由实时诈骗。

据诈骗嫌疑人交代,诈骗用的手机是他们提前拿东西砸坏的,看受害者玩手机都不太注意路的时候,他们就会上去稍微碰一下,把手机掉地下,然后跟受害者要钱。一般就是要个两百三百的,也有要五百六百的。

啥是碰瓷?

据说,“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这些人平日里手捧一件“名贵”的瓷器(当然是赝品),行走于闹市街巷。然后瞅准机会,故意让行使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他手中的瓷器随即落地摔碎,于是瓷器的主人就“义正词严”的缠住车主按名贵瓷器的价格给予赔偿。对这个基本上是赶时间的人进行讹诈(据说成功的机会很高)。久而久之,人们就称这种行为为“碰瓷”。

这些碰瓷花样你都得小心了!

现在,这种招术的表现手法有很多,其中使用得较多的应当算是“拾金平分”。此外还有:你轧我脚了、你剐了我的车、你把我撞倒了、你碰掉了我的耳挖勺等等。现代的“碰瓷”已呈现团伙作案的趋势,在一些大城市的人,叫“职业碰瓷党”。而作案工具已经发生了改变,由破瓷碗改成了平光眼镜、假手表、破旧CD机、手机以及废旧的手提电脑等物,而且性质更加恶劣,多为团伙作案,如敲诈不成,马上会对事主进行殴打并转化成抢劫、抢夺,严重地侵犯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遇到碰瓷的怎么办?

一、首先,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敲诈者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大多会主动息事宁人,不会报警。当他们看到司机已经报警时,部分作案人在心虚胆怯之下,往往终止了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这些人一般在当地都有“案底”,怕面对警察后“穿帮”,只有“识趣”地放弃“索赔”了。

二、当车行驶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精力集中、细致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当确认事故与己无关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夜间发生事故时,不要急于下车,在弄清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三、“谢绝”好心人的调停,故意虚张声势以引起路人的注意和同情。有的司机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做错事情,却害怕被围观,更胆怯警察到场。其实心虚的诈骗者更怕路人看穿其中的“猫腻”,这时司机只要抱定“坚持就是胜利”的信念,以足够好的态度去争取围观群众的同情,则会出现有利于己的局面。

四、坚决表明先去医院为伤者检查,否则赔款免谈的态度;同时尽快通知你的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熟记保险有关条款,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将自己可能承担的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达到避免或减少自己损失的目的。

五、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或外地车辆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能“私了”。

六、开车一族,有条件的话装个车载摄像头。

碰瓷犯法!

“碰瓷”其实质属于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有相关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后小编提醒

走路的时候别在做“低头族”了

开车的时候别再“分心”了!

一定眼观六路 耳听八方

遇到不对劲人的赶紧躲远点

离得好远都可能被“碰瓷”

擦肩而过的

你还想“逃”?

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碰瓷”的

也别被吓着

尽量报警

让警察蜀黍来帮你!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