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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日前,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村村民蔡某超层违规建房,现状为六层,且无土地证。该网友称,他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当事人却未被处罚,盼有关部门能够依法拆除超高违建部分。【留言详情】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村支书蔡先生介绍,该户人家房子属危房翻建,约在两年前审批建设。目前,房屋实际应为5层半,由于该家庭人数较多,村里同意其翻建要求。 东海镇东沙村包片干部刘先生表示,经了解,该户村民房子属于两户联建,分别为父女二人,女儿已婚,符合建房条件。同时,按照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标准,该户家庭共12人,总住宅建筑面积并未超出标准。“由于先前关于联建并无明确要求层数,主要还是按照市里关于建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标准的计算。”刘先生说。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 莆政综〔2013〕88号 用地管理: 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 农村居民新申请宅基地的,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且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最高限额,即3人以下每户80平方米,4-5人每户10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户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三层(底层层高不超过4.5米,二、三层每层层高不超过3.6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平方米;利用空闲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建设居民住宅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层数不超过三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50平方米。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申请住宅用地的,可按增加1人计算宅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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