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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田岑小区水费为何比民用水价贵一倍? 回复:实行村级总表制

2017-02-27 11:44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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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27日讯(实习生 徐嘉馨 本网记者 李妙珠 )“自2012年起,我们小区的水费就一直是4元/吨,听说之后还会上调。这价格合理吗?”近日,家住莆田涵江白塘镇安仁村田岑小区的周先生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对此,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自来水收费管理员回复,目前,他们向住户收取的水费是4元/吨,其中基本水费是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多出的1.2元/吨的差价包括自来水自然损耗、管道零件损坏和员工工资。

周先生介绍,自2012年入住以来,田岑小区自来水的价格就一直是4元/吨。近期,他收到一份由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文件,文件显示,涵江区民用水价格为1.6元/吨,加价后是1.98元/吨。“相比之下,我们小区的自来水价格足足贵了一倍,这到底是为什么?”周先生不解。

针对此事,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自来水收费管理员林先生表示,安仁村自来水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价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的。因安仁村现有拆迁改造项目,他们只对原住户进行收费。

据介绍,目前,供水公司收取的基本水费是1.95元/吨、污水费是0.85元/吨,合计2.8/吨。“安仁村是实行村级总表制管理方式,自负盈亏,所以目前我们向原住户收取的水费是4元/吨,其中1.2元/吨的差价包括自来水自然损耗、管道零件损坏和员工工资。”林先生说。

为此,东南网记者致电联系涵江区物价局。该局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同样表示,田岑小区的自来水缴费是实行村级总表制的管理方式,自来水公司只对总表进行管理,村委会则对具体用户的用水进行管理,自负盈亏,由所有用户进行公摊。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莆田市尚未对实行总表制的水价格进行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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