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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公安分局提供便民服务 已发放居住证208张

2017-02-27 17:07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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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27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通讯员 陈翠平)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居住的小刘,从武平县来莆田生活已经五年多了。2016年12月底,小刘购买了一部车,正要去报牌时被告知“按照福建省居住证条例”,小刘需要提供居住证。小刘赶到霞林派出所申领居住证,2017年1月3日就拿到了居住证并顺利地给爱车上了牌。今日,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获悉,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福建省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截至目前,208名辖区群众已经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居住证。

群众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城厢区申领居住证?据了解,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城厢区辖区内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一)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二)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派出所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并根据以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三)符合连续就读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据了解,目前,办理的居住证由省公安厅统一制证,群众在15日内可以领取到居住证。城厢公安分局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资金,正在与制证公司签订合同,待制证设备到位后,可以在派出所直接制证发放。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居住证收费标准缴纳证件工本费。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居住证,城厢公安分局8个派出所专门开辟一间办公室作为居住证受理窗口,在受理窗口统一公开上下班时间、民警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以及居住证办理指南。居住证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了桌椅、纸笔等设施,以及用于采集人像的梳子、面巾纸、镜子、无镜片眼镜等便民物品。窗口在接待群众申领(或咨询)居住证,凡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办程序、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对不予受理的要详细告知有关规定,同时填写《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单》交给群众。对遇到流动人口多、工作量大的情况,城厢公安分局还适当延长工作日窗口服务时间,并在节假日固定时段开放窗口。

莆田镇海派出所有效推进居住证办理工作

东南网莆田2月27日讯(通讯员 陈银云)自2016年12月1日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以来,莆田镇海派出所按照上级关于居住证受理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居住证受理工作。  

镇海派出所积极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居住证受理培训,认真学习有关办理要求;精心设计制作办证温馨提示,张贴在醒目位置,并安排专人为群众进行详细讲解;要求社区民警和辅警在走访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居住证办理事项,提高群众自觉办证意识,确保居住证办理工作能够有序推进。截至2月23日,经严格审核材料,该所共受理居住证90张,受理居住登记461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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