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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1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市民梁先生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称2013年,他与莆田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涵江区塘北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但至今还有1.3万多元拆迁补偿款未收到。【留言详情】对此,涵江区塘北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梁先生拆迁补偿款余款于2013年已汇入其账户,目前仅临时安置补助费未结算,该笔补助费按约定交房时结算。 梁先生介绍,因涵江区塘北(西坡)片区改造建设项目建设需要,自家座落于塘北(西坡)片区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2013年8月份,他与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涵江区塘北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采取产权置换方式。协议书中,拆迁补偿款共计416442.247元,自己应交纳的安置房价款365107元,最终余下的拆迁补偿款为51335.247元。 2013年11月19日,梁先生收到汇款17020.94元。“这笔钱是签订协议后,我收到的唯一一笔钱款。”梁先生说,因约定临时安置补助费待安置房交房时结算,那么余下的拆迁补偿款51335.247元扣除协议约定的2年临时安置补助费21026.28元和已收到的17020.94元汇款,尚有差价款约13288元未收到。 针对梁先生反映的问题,2月28日上午,东南网记者前往莆田涵江区塘北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该指挥部工作人员经查询后表示,根据记录显示,当时指挥部是将梁先生协议中多余款51335.25和其姐梁某容的多余款1231.97元共计52567.22元,扣减他们俩人协议中的临时安置补助费35546.28元后,剩余的17020.94元汇入梁先生账户。 “2013年11月19日,梁先生收到的17020.94元就是该笔钱款。目前,梁先生仅有的余款就剩临时安置补助费未结算,而这笔补助费按约定是交房时才结算的。”该工作人员说,2015年七八月,西坡东侧安置区便已开始交房。目前,梁先生可携带协议书亲自前往指挥部办理交房,届时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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