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部门动态> 莆田工会网> 政策法规 > 正文 |
2017-03-09 09:35 来源:福建工会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进入2017年,很多人都在懊悔2016年的带薪年休假没有休完。没休的年休假能换成工资吗?没有休完的年休假会在“年底清零”吗?可不可以像手机流量一样滚存到下一个年份? 1月7日,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专家还表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随意将带薪年休假清零。 按照相关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沈建峰介绍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此外,《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也明确,“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同时,沈建峰提醒,当年度未休完年假的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进行3倍工资补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对于年休假的天数计算,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慧敏解释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这里,关于“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解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就是说,“年休假天数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的”。 春节前后,正值跳槽的小高峰。张慧敏提醒劳动者,变更用人单位,劳动者主张带薪休假权利,需证明此前的工作时间及休假状况,因此为减少举证压力,劳动者离职时,应要求原单位在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中,注明工作年限和休假状况。(记者 王维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