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部门动态> 莆田工会网> 政策法规 > 正文 |
2017-03-09 09:56 来源:福建工会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工作中发生事故,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可能也会影响到荷包的收入,好在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最大程度的为劳动者做好后盾保障。 于某是某煤矿的工人,在一次修整下井矿道的时候,因安全保护不到位发生了事故,导致于某受伤。 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四级伤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于某退出了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每月能够拿到原工资的75%。随着煤矿行业的不景气,工资近几年都没有上涨,今年于某到了退休的年龄,于某想着,如果自己能按退休工资开的话,要比现在能多开点钱。他想咨询自己这种状况,是否可以办理退休,是否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本案中,王某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他应该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