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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电动车撞伤行人致死 车主获保险理赔12万元

2017-03-27 12:09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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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上蓝牌

东南网莆田3月27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实习生 谢敏)4月1日起,莆田市超标电动车必须悬挂蓝牌上路。很多人以为这只不过是花115元从黄牌换成蓝牌而已,里面包含的80元保险费往往被市民所忽略。近日,市民黄女士的电动车因撞伤行人致死而获赔12万元,这也是莆田市超标电动车上蓝牌、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以来,保险公司赔付的最高一笔赔偿金。

黄女士的电动车于2016年11月22日上蓝牌。2016年12月17日,黄女士的丈夫驾驶其已经上了蓝牌的电动车上路,却不慎撞到一名行走中的老人。老人被送往医院急救,遗憾的是,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案后,电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立即调派查勘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处理善后事故。3月21日,保险公司赔付了黄女士12万元。

莆田市电动车协会秘书长林秀娟告诉东南网记者,这是电动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以来,保险公司赔偿最高的一笔费用。林秀娟介绍,超标电动车投保的是第三者责任险,伤残死亡最高可赔11万元,医疗费最高可赔1万元,车身财产最高可赔2000元。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已经赔偿被保险人累计金额达24万余元。

“一些电动车车主觉得给车上个牌就要花这么多钱,没把里面包含的保险费当一回事。”林秀娟介绍,电动车报蓝牌费用为115元,其中包括超标电动车保险费80元,费用均由电动车经销商负责代收,之后由其分别交给保险公司和电动车协会。“有些车主可能在开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就把自己车子已经上第三者责任险这事给忽略了,不知道及时报保险公司理赔。”

林秀娟介绍,电动车车主在骑行上路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现场立马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便于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掌握第一现场情况,方便后续的保险赔付程序办理。因此,林秀娟也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案。

据了解,2014年,莆田市交警部门对全市超标电动车、助力车悬挂临时牌照(黄牌),期限为3年。至今年3月底,全市所有超标电动车、助力车所悬挂的临时牌照使用期限到期。4月1日起,临时牌照将全部停用。

交警部门也呼吁,家中备有超标电动车的市民,应尽快前往办理蓝牌登记。4月1日起,一旦发现无牌超标电动车、助力车,交警部门将直接拖车处理。此外,更换蓝牌后,驾驶员须保证遵守路面交通法规,戴头盔、靠右行、不超员、不逆行等,一旦被发现违反交通法规,将被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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