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写明“两千元抵一万元”却变卦? 莆田凯天铂宫:已优惠

2017-03-28 11:43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凯天铂宫地下车位预约申请单

东南网莆田3月28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当初交意向金的时候,预约申请单上写明,确认购买车位,享受2000元抵10000万元的优惠,结果确认购买后却又变卦。”近日,凯天铂宫业主陈先生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此事。凯天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杨律师表示,当初双方在签署定购书时,已经给予优惠1万元,故签约的车位总价为7万元。对此,工商部门表示,因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不成,只能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陈先生介绍,2014年4月29日,他与开发商福建省中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实业公司”)签下《凯天铂宫地下车位预约申请单》,选定车位为B203,并缴纳意向金2000元。预约申请单上写明“若确认购买该选定地下车位,可享受贰仟元意向金转为壹万元购地下车位款的优惠”。2014年5月11日,双方签署《<凯天铂宫>地下车位定购书》,车位总价7万元,签署时付定金8000元。之后,他于2014年5月20日、5月30日,分别再支付1万元、3.2万元,加上此前已支付的意向金和定金1万元,共计5.2万元。

“总价7万元,我已经交了5.2万元,原本约定分期付款,可后面不知道为什么贷款办不了,我只好用现金支付,他们再给优惠2000元,加上之前预约约定的优惠,目前我只需要再缴纳8000元就可以了。可没想到,2015年12月29日,中港实业公司却发了一份签约催告函,说我还要缴纳车位余款1.6万元。”陈先生说,他已多次向凯天集团反映,但是他们公司人员已变动,工作人员说要请示领导却一直没回复。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凯天铂宫地下车位预约申请单》显示,第二条确实写明“若确认购买该选定地下车位,可享受贰千元意向金转为壹万元购地下车位款的优惠”。此外,第六条也写明“乙方成功购买地下车位,享受贰千元意向金转为壹万元车位款的优惠,本申请书、意向金收据同时作废并交由甲方负责收回”。但目前申请书、意向金收据均在陈先生手中。

针对此事,凯天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杨律师表示,据了解,该户车位总价为8万元,当初双方在签署《<凯天铂宫>地下车位定购书》时,已经给予优惠1万元,故签约的车位总价为7万元。至于陈先生的《凯天铂宫地下车位预约申请单》为何未收回,杨律师解释,当初或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具体的可以让消费者过来找我协调。”杨律师补充说。

因双方签署的《<凯天铂宫>地下车位定购书》里没有任何注明已优惠等信息,东南网记者希望对方能提供当初车位售价表,杨律师表示可以。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相关资料。

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工商局黄石工商所了解到,今年1月份,工作人员接到群众反映后介入调解,因双方各执一词,最终无法达成协议,调解不成,只能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15维权在行动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围绕该主题,东南网莆田站开辟“3·15维权”专题,重点聚焦银行、保险、医疗、汽车、房产、互联网金融等消费领域的潜规则、黑幕。

当你在线上购买服务,线下消费遇困难;当你遭遇银行有存款变保险、退保要扣钱,存款被盗刷,取款机取出假钱,高息揽储等问题;当你遭遇保险公司推脱责任不理赔,保险公司夸大分红收益,买保险遭遇捆绑销售等问题;当你在购车、买房过程中,发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当你遭遇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消费存在欺诈、违反法律法规等等问题,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东南网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揭开黑幕,让坑人消费无处可逃。

1.关注“莆田东南网”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维权”,即可进入“3·15维权”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通过新浪微博@东南网莆田站官方微博留言反映。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