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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4月1日讯(本网记者)近日,有网友向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莆田仙游县度尾镇帽山村村民林某湧未经审批占用农田建设楼房,目前已建成一层。经群众举报,该违法建筑被列入2017年第二批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但至今未拆除。【留言详情】对此,莆田市治违办督查组表示,因未按期整改,已按规定在月考评中对辖区政府进行扣分,并督促进一步整改到位。 东南网记者查询发现,仙游县治违办公布的2017年第二批10宗限期拆除“两违”案件名单中,林某湧位于度尾镇帽山村的违法建筑占地面积13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平方米,违建现状耕地、框架一层。县治违办表示,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名单公布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 名单公布至今已有1个多月,为何违章建筑仍未拆除?仙游县度尾镇分管领导陈先生解释,该户村民在动工建设时,建房审批手续已在报批中。因建房审批是按批逐级上报,进展较慢,而该村民旧房又存在安全隐患,从群众住房安全考虑,去年年底允许该户村民先建一层,待审批手续下来后再继续建设。此外,该户村民建房所在地是农田,但属于一般建设用地,按规划可进行建设。 陈先生表示,特殊情况要区别对待,他们已向莆田市治违办以书面的形式说明该情况。 莆田市治违办督查组工作人员林先生介绍,基本农田保护区是禁止建设的,一般耕地在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政策的情况下也可依法进行审批。但在审批没有完全下达的情况下,先行动工即属违规建房。此外,农村个人建房面积按规定,要求限额用地最高为120平方米,申请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建住宅的或扩建的,每户限额用地可增加30平方米。 针对此事,林先生表示,目前,经核实,该户村民建房占地面积156.7平方米(超面积),框架一层,尚在审批中。因未按期整改,已按规定在月考评中对辖区政府进行扣分,并督促进一步整改到位。今后,督查组也会持续跟踪。 “两违”整治 2016年11月7日,莆田市政府市长李建辉主持召开“两违”整治工作汇报会。会上,李建辉要求,要强化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健全组织架构,落实“两违”整治工作责任,细化方案,上下联动,形成“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整治态势。要大造声势,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大力宣传各县区(管委会)“两违”整治工作,特别是典型案件等,形成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的舆论氛围。 东南网推出《莆田全面开展“两违”整治》重大主题宣传报道,将“两违”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推广宣传,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邀请群众监督举报,严厉打击和遏制违建行为,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贡献一份力。 反映方式: 关注“莆田东南网”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直通屏山”,即可进入《直通屏山》栏目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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