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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04-12 15: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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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4月12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镇海街道古山村党支部委员陈国武(负责民政工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0月25日,陈国武与古山村村委会委员陈某兰、聘用干部陈某荣按照要求对低保申请户陈某铸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确认该户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并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名,2014年4月该户被纳入低保。根据荔政办[2013]131号规定,认为陈某铸的三个儿子有赡养能力,该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另外,2015年11月古山村城乡低保民主评议,陈某铸被评为不符合条件,2016年1月,区民政局停发该户低保金。2016年12月30日,镇海街道纪工委给予陈国武党内警告处分。

2、北高镇江边村村委会原主任周开棋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江边村第2村民小组有一块约1.6亩的集体土地,由于长期无人管理,部分形成水塘。2008年间,经江边村委会研究同意,以4亩海滩地置换其中1亩地块用于江边小学新建使用。2011年间周开棋以其儿子周剑伟的名义将4亩海滩地出租给莆田市盛源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周坤民使用,至2016年周开棋共收租人民币1.2万元。2011年1月9日,周开棋的侄子周剑新将另外的0.6亩集体土地与该村村民周阳置换,周开棋没有予以制止还代签了置换协议。2016年12月6日,北高镇纪委给予周开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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