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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三江口砖头砸伤人案造谣者被抓获 行拘十日

2017-04-20 18:41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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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三江口哆中村发生砖头砸伤人案 嫌疑人已被抓获》

东南网莆田4月20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4月19日上午,莆田涵江三江口镇哆中村发生一起用砖头将四名村民(三女一男)砸伤案,案发后一些不实信息迅速传播开来。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获悉,4月20日上午11时许,莆田警方抓获一名造谣者郑某某,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涵江公安分局通报,4月19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42岁,安徽怀远县人)在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哆中村田顶一巷子内用砖头将四名村民(三女一男)砸伤,涉嫌寻衅滋事案,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发生后引起网民广泛关注,网络上关于此案的也有不同的谣言版本在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最新情况;今天早上十点多,哆头小学不远处,有一恐怖男子跑到人家家里,用石砖砸人,砸伤四个人,一个男的被砸得脑浆都流出来了!现在恐怖分子抓到了,公安说还有几个恐怖分子,大家出行注意安全啊。”19日下午1时许,网民“聪明的一休”在本地论坛发布该帖文。

4月20日上午11时许,经涵江分局网安大队、治安大队、三江口边防所开展工作,在涵江区涵三路抓获该网民“聪明的一休”。

经警方调查,该网民具体身份为郑某某(男,26岁,涵江区三江口镇人,曾因诈骗罪受到刑事处罚)。经了解,郑某某当日在微信群中看到多人发表关于此事的信息,其在不了解事情的真实性的情况下,因为好奇事件真相就在本地论坛发布了该帖文。

经民警教育,郑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发布造谣信息。由于其行为已构成制作、发布、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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