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城厢区着力改善城乡水环境 齐心协力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7-04-26 16:58  柳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http://pt.fjsen.com/dnsp/2017042801.flv

城厢区“木兰陂”水域

东南网莆田4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日前,《莆田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强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的目标提供优越的生态环境保障,全市上下掀起了新一轮的水环境保护攻坚战。

城厢区中小河流72条总长336.88km,河流纵横、水系密布、自成体系。2013年,该区便全面启动城区内河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河库管理保护,建成了绶溪、北渠、钟潭溪、莒溪等一批集“防洪、景观、生态”河道,取得了显著成效。

着力改善城乡水环境

据悉,根据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城厢区开展河道清淤清障专项行动,迅速掀起一场管河治水的浓厚氛围。全区上下着力解决河道“脏堵臭”现象,促进河道水质水环境的持续改善,提升辖区内河道环境整体水平。

目前,城厢区在全区范围内对居住集中区河道淤积严重的、影响防洪排涝安全,以及集镇、村庄、园区周边影响市容市貌的36.53公里河道,进行清淤清障,共打捞河面漂浮物、河道垃圾及水浮莲约36290平方米,清理河道阻洪围堰约84860立方米,清理河面渔网等阻洪建筑物18处约1050平方米。

同时,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镇(街)等相关部门,对沿河污染水体的畜禽养殖场采取执法措施,依法拆除违建面积约2.26万平方米,严厉打击新(扩)建畜禽场行为,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城厢区河道综合整治做什么?城厢区长吴文恩接受东南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河畅、水清、岸绿、生态”是城厢区管河治水的目标。全流域综合整治围绕“一四五六”,“一”是每个镇集中打造一条标准的示范河道,每个村要有一条示范河道;“四”是遏制“四乱”,主要为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现象;做到“五无”,河岸无垃圾堆积、无占道建筑、无排污口、河道河面无漂浮物无障碍、河底无淤积障碍;落实“六有”,河道整治有专管员、有保洁和打捞的固定人员、有督查长、有河道警长、有视频探头、有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度

今年3月13日,城厢区出台《莆田市城厢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由城厢区区长吴文恩担任河长,并挂牌成立莆田市城厢区河长制办公室和河务管理中心,有关单位人员实行集中办公。7个镇(街道)也已完成《实施方案》的制订,并于3月底完成河长制办公室和河务管理中心的挂牌。

同时,城厢区政府组织水务、住建、环保等部门和镇(街道)人员利用一周时间,再核实摸底全区所有河流进行,做到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从溪流到交界断面全覆盖;按照分级划界、分段登记、属地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镇、村三级河流名录统一规范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所有河流的名录登记和所辖河段的边界线确定。列入区级“河长”以上管理的有8条河流和6座水库,同步实施界桩及河流公示牌的埋设。

目前,城厢区河道全流域综合整治明确了“三大职责”和“十大机制”,即河长的职责、河道督查长和河道警长职责、区直部门的职责,建立巡查与日记机制、建立例会和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暗访和督办机制、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建立重点项目报告制度、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建立长效跟踪管理机制、建立集中攻坚机制、建立奖惩与保障机制。

城厢区河道综合整治怎么做?吴文恩说,一要建立机构,河长办挂牌、人员到位、正式运营;二要加快设计,全区选10家左右的设计单位,各镇(街道)从设计单位库里面抽取,科学有效保护河道的生态环境;三要立即行动,四月底前做好河道整治摸底工作,对河道排污口、垃圾清运以及养殖、截流、河道违章建筑的清障;四要建立问题清单,逐项目落实河道整治效果;五要建立信息反馈平台,结合智能化平台,实现对全区河道的即时监察;六要建立镇(街道)级河长责任名单,镇、村参照区方案,明确各自职责。

吴文恩表示,全面推行河长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城厢区将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开拓思路,主动担当,提振精气神,齐心协力全面推行河长制,在实现“打造人文宜居新城厢,建设美丽莆田先行区”奋斗目标中展现新作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