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2017-04-27 10: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会议现场

东南网莆田4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 见习记者 徐嘉馨)26日下午,莆田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动员全市广大干部以决战决胜的决心、敢打硬仗的作风在未来100天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确保莆田市在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莆田市委书记林宝金作重要讲话。

市委书记林宝金指出,今年是莆田市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的开局之年,也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评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工作要“决战100天,进入前10名,创下文明城”的口号。全市要盯紧目标任务,卯足干劲,持旗作战,精准发力,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水平,确保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会上,林宝金对近年来莆田市文明城市建设所取得了显著成效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一、要全民动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惠及群众,真正把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变成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改善民生的过程。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动员和组织起来,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使创建工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自觉行动。

二、要全程推进。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评年,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所有的创城工作都要提速、提效、提升,确保在总评时打下良好的城市形象。面对中央文明委对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机制发生的变化,各级各部门应正视形势,不搞突击,不搞形式,把创城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使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各级各部门在解决现实问题的同时,要认真研究思考如何长效管理的问题,推进形成从根本上解决各类重难点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全程推进。

三、要全域覆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创建过程中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要坚持基础建设与文明素质同步提升,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有机统一,城市文明与乡村美丽协调推进,重点部位与细小环节综合整治。

四、要全力以赴。在最后冲刺的关键时刻,要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自责任区内的创建迎检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要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等不起、坐不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履行职责,倒排时间,倒排任务,并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一步具体细化,逐项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密切关注创建迎检工作的进度,带头搞好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要主动上前、做好工作,做到“件件有人管、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干”,实现责任无缺失、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工作全覆盖。

五、要全面保障。创建工作千头万绪,需要方方面面强有力的保障。近日,市创城领导小组对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司令部”,要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切实做好管理、协调、指挥、组织创城各项工作。各区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抓好落实市创城办提出的工作要求、确定的任务事项。同时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老干部贴近基层的优势,为创城添砖加瓦。要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奖惩重责制度。林宝金特别强调,在接下来的国检中,对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干部,将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追究责任。

会上,市委副书记程强传达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全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和赴张家港学习考察的情况。莆田市副市长陈惠黔部署莆田市创建工作任务,要求围绕材料申报、实地考评、问卷调查等考评方式,突出抓好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公益广告宣传、提升市民素质等重点工作。此外,会上,还观看了《文明张家港》短片,学习借鉴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创城经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