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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5 16: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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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当前正值食用螺销售旺季,昨日,海都记者从莆田市食药监部门获悉,荔城食药监分局工作人员近日开展预防织纹螺中毒专项检查。 记者了解到,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严重者可导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尚无特效解毒药。 工作人员提醒,误食织纹螺,如发生中毒症状,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可拨打12331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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