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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10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通讯员 林少甫)1次违法被“举报”,3次“举报”来抵消!日前,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动交通违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交通违法人只要拿起手机或利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提供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将对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抵扣,以作为“奖励”。 70名交通违法者成首批“监督人” 5月5日上午,莆田交警支队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总共有70人,他们都是因为近期存在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或电摩不靠右行驶这三类违法行为,而被交警电话逐一通知过去的。 当天,交警部门启动了“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这70名交通违法人员便成为了随手拍活动的首批“监督人”。他们需要通过拿起手机或利用行车记录仪的方式,去拍摄其他人的这3类违法行为并提供给交警。作为奖励,交警部门将对他们的这起违法行为予以抵扣。 交警部门介绍,两年时间来,通过3000多个路口高清探头和6万多个治安探头的实时视频监管及各种方式的宣传,莆田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 然而,30多万辆的汽车保有量、30多万辆摩托车,以及近100万辆的电动车,每年还新增6万名驾驶员,单靠交警部门的力量,很难把交通违法行为彻底监管到位。为此,为此,交警部门决定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希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到交通治理工作当中。 如何参与“全民随手拍”活动? 交警部门介绍,从5月5日起,只要交通违法人员(存在“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摩不靠右”这3类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任意一类),被他人“举报”,便可通过参与随手拍活动,获取抵扣处罚的“奖励”。 如果市民在路上行车不慎因这3类违法行为被其它市民拍摄到,并被提交到交警部门,市交警支队信息化中心将会进行登记并电话通知。接下来,被举报人就要在接到电话通知的10天内,通过手机或行车记录仪等,拍摄记录其他人的这3类违法行为来“将功折罪”,且“举报”的三起他人交通违法中,必须至少有一起是与自己同类的。 据悉,如果举报人提供的3起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或视频经交警审核属实并符合要求,其被“举报”的一次违法行为,交警将不予以处罚。而被举报的3起违法行为,交警也将继续通知其当事人,他们也将通过继续监督举报别人的3类违法行为来抵消自己被“举报”的违法行为。 据悉,举报人提交举报信息,可以通过莆田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莆田行”内,按照相应的提示内容有步骤地填写相应的举报信息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举报信息要求违法行为的车牌号、违法类型、时间、地点等尽可能地填写准确、详细,以便交警核实,照片、视频等证据要清晰体现车牌号并且能体现出是上述3类违法行为中的任何一类。如果有其他疑义还可以拨打2287122咨询了解。 此外,未被他人举报的市民也可以积极参与到“随手拍”活动中,交警也将对举报人提供的交通违法行为逐一登记在案。交警介绍,此举将在“天眼”监控的基础上,发动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到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中来,共同维护好路面交通秩序,为维护莆田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奉献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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