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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深化食安共治“1+3+N”模式 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05-16 18:16  柳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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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近年来,荔城区贯彻实施“全面小康 魅力荔城”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创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3+N”荔城模式,成功创建莆田市首家“福建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

据悉,2016年,荔城区规模以上食品行业总产值达6.9亿元,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检查30余场次,侦办63起食品领域违法案件,立案85起,罚没款131.68万元,抽检1119批次、快检2068批次,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良好。

高度重视,建章立制,推进部门职责落实

荔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城工作,将创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力推进。今年年初印发了《荔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创城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评体系。

统筹资源,夯实基础,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荔城区财政局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性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加大力度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已拨付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45万元。

近来,荔城区加快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步伐,每个社区、街道安排了2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逐步搭建区、镇(街)、村(居)监管一体化框架。各镇、街经常性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网格员、信息员培训;区工商局、农业局、食药监分局开展多场食品、农产品等知识的培训。

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深化“1+3+N”荔城模式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3+N”荔城模式具体内涵:“1”指一个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3”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三维共治格局。“N”为充实自律队伍、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救济、建立村居工作站等N个方法。

强化协同治理。荔城区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9+X”模式中“X”项目运行,切实推进食药基层网格与社会治理网格相融合。至今已覆盖95个村居(共130个村居),网格员、信息员总人数达288人,载入系统主体数量4856家,开展专项检查2679家,共采集食品隐患排查有效信息1901条,处理率100%。食安办与食药监分局创新小作坊监管模式,区公安分局与食药监分局协同办理案件9起,区检察院与食药监分局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强化示范创建。荔城区食安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食品行业信用评定工作方案,已评定919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流通经营主体“红黑榜”评选工作,入选红榜企业9家、黑榜1家;1202家小餐饮试行备案登记;创建4条食品安全示范街、5个食品安全工作站,指导2家省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1家省级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区食药监分局指导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可追溯示范点、6家企业注册省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区农业局指导9家龙头企业进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区商务局督导城区各大生鲜超市、城南市场等农产品交易场所完成猪肉可追溯体系建设。区农业局已建立标准化种植基地5个,面积1180亩,示范带动农户20000亩,建立标准化养殖场21个,生猪7.35万头,禽类16.9万羽。

强化风险防控。荔城区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已有22家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近7000万元。全区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对预案和操作手册,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强化氛围营造。荔城区各相关部门利用“春节”、开学季、“3.15”、春耕备耕等重点时节开展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宣传,通过纸媒、新媒体、LED屏滚动播放、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创城内容,营造浓厚创城氛围。

下一步,荔城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区食安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整合监管力量,严格对照创城标准,找准薄弱环节,落实各项任务,以实实在在的业绩来检验创城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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