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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区:企业租赁政府投资厂房 可获补贴

2017-05-18 15: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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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 近日,城厢区政府印发《城厢区实体制造业招商入驻优惠政策》,企业采取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等设施进行生产的,区政府给予5000㎡以下厂房及办公用房的租赁补贴。对鞋业、食品、工艺美术、电子信息四大支柱及战略新兴行业(节能环保、软件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和新材料)予以重点扶持。

据介绍,企业采取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等设施进行生产的,补助标准按实际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6~15元(其中租赁在太湖园区、东海镇的企业补助不超过6元;租赁在华林经济开发区的企业补助不超过12元;租赁在市区的企业补助不超过15元),补贴期限3年,补贴兑现时间为企业年纳税总额达300万元之日起。对入驻企业年度纳税总额超300万元以上的,给予超出部分三大税种区级财力所得分年度奖励。对于租赁面积超过5000㎡的大项目,税收基数等比例提高。

另外,对鞋业、食品等,新招商入驻项目经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自主品牌生产且有培育潜力、具市场影响力的企业,给予2年品牌培育期。第三年企业缴纳的税收总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再给予1年房租补贴。而通过购置、拍卖取得现有工业厂房的企业,给予购置厂房所缴纳税收的区级所得财力100%奖励。

支持重大项目引进建设,对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优先准入,并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半投产的,区级财政按两年半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符合区产业发展规划且企业年度新增设备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在省或市两级补助的基础上,区级再给予设备投资额的5%叠加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享受该政策的企业自获得补助的年度起五年内不得外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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