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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区4道路试行停车电子收费 1小时内3元

2017-05-24 15: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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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电子收费通过智能收费终端机完成

东南网5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文 马俊杰/图 实习生 唐明亮)近日,有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在莆田市区部分道路的停车收费公示牌上多了一个“您已进入电子收费示范街”的提醒,边上还有一个电子摄像头的图像。有市民疑惑,难道现在停车收费已经可以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吗?

昨日,海都记者从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获悉,龙桥街道辖区内的荔城大道(部分)、梅园路、东园路和学园街(部分)4条道路近期开始试行停车电子收费。今后,停车收费系统或将与交管部门进行对接,纳入征信系统,停车费逃单等将被处罚。

1小时内3元 当天最高收费40元

记者了解到,自3月1日起,龙桥街道辖区内的荔城大道、梅园路、东园路和学园街4条道路启动停车分段收费,收费时段为7:30(含)至21:30(含),免费停车时段为21:30至次日7:30,机动车停车1小时内收费3元,每超过30分钟,加收3元,一辆车当天最高收费40元。不过,自从启动停车分段收费后,龙桥街道办发现存在不少车主逃单停车费等不良现象,为了规范路侧停车收费和解决人工收费弊端,本月起,龙桥街道辖区内的荔城大道(部分)、梅园路、东园路和学园街(部分)路段开始试行停车电子收费。

据介绍,停车电子收费是通过智能收费终端机完成的,在停车收费时间内,收费员会通过智能收费终端机对已经停在车位上的车辆进行车牌扫描,录入停车信息,同时打印机会打印出车辆的停入信息。若有车主离开时,收费员在智能收费终端机可选择驶离对应的车位,就能弹出车辆结算界面,车主可通过现金或微信的方式支付停车费。

未付停车费驶离 可下次补缴

记者从龙桥街道办事处了解到,智能收费终端机还新增了补缴费功能,车主在准备驶离停车位时,若遇收费员不在,车主可以先行离开。收费员在回来后发现车辆驶离,可以通过智能收费终端机的“未付离开”选项,将该停车位所停车辆的驶离信息录入终端,等到车主下次停车缴费时一起补缴此前未缴纳的停车费。

不过,也有车主担心,在收费员不在的情况下,自己将车驶离停车位后,收费员回来后如果忘了将信息录入系统,那自己可能就要多缴纳停车费。

龙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停车电子收费试运行阶段是推行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的过渡期,过渡期后会在辖区内全面实行停车电子收费,后续还会开发相关APP,市民可通过APP进行便捷缴费,还可以提前预约停车位。该工作人员表示,停车电子收费今后将可能和交管部门进行对接,故意逃单的车辆将和车主的征信体系挂钩,影响车主的贷款、乘车、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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