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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通讯员 陈曙晖)2017年5月19日,莆田某通信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队的一名员工石某(四川籍)在荔城区拱辰街道下店路附近牵网线时不慎掉入水沟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该通信公司配合公安机关及其受害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希望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化解纷争。最后,经调解,通信公司一次性垫付赔偿52万元。 在莆田市劳动关系协会调解过程中,通信公司认为死者家属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且死者自己本身也有责任,因其公司在安全教育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而死者家属则认为死者既然在该公司上班,并且是上班时间发生的意外,因此该公司必须承担后果。 因双方争执不休,无法达成共识,调解员法理并用,帮助分析案情,根据事情的来龙去脉划清责任,厘清化解纠纷的焦点和切入点,并运用国家对民事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得出赔偿结果。在经过长达6小时的不间断持续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通信公司一次性垫付赔偿给死者石某平家属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及办理丧事的一切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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