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一通信公司员工施工中不慎掉入水沟溺亡 获赔52万元

2017-05-25 08:58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5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通讯员 陈曙晖)2017年5月19日,莆田某通信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队的一名员工石某(四川籍)在荔城区拱辰街道下店路附近牵网线时不慎掉入水沟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该通信公司配合公安机关及其受害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希望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化解纷争。最后,经调解,通信公司一次性垫付赔偿52万元。

在莆田市劳动关系协会调解过程中,通信公司认为死者家属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且死者自己本身也有责任,因其公司在安全教育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而死者家属则认为死者既然在该公司上班,并且是上班时间发生的意外,因此该公司必须承担后果。

因双方争执不休,无法达成共识,调解员法理并用,帮助分析案情,根据事情的来龙去脉划清责任,厘清化解纠纷的焦点和切入点,并运用国家对民事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得出赔偿结果。在经过长达6小时的不间断持续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通信公司一次性垫付赔偿给死者石某平家属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及办理丧事的一切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2万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