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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首次对失信人员公开悬赏执行

2017-06-01 17: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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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9年前借了95万元不还,债主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其归还借款及利息。案件生效之后,债主申请追加该女子丈夫为被执行人,因这对“老赖”夫妻长年在外,无法查知具体地址。经债主书面申请悬赏执行且承诺交付悬赏金,荔城区法院近日通过电视、微信、微博以及在农村张贴悬赏广告的方式向社会悬赏执行。记者了解到,这是莆田首次对失信人员实行公开悬赏执行。

记者从荔城区法院获悉,2008年3月,荔城区黄石镇女子宋某美向林某分4笔借款计人民币95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期满后,林某多次催讨,但宋某美迟迟不肯归还。2009年,林某向荔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宋某美归还借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林某向荔城区法院申请执行,追加宋某美丈夫陈某胜为被执行人。宋某美夫妇想方设法规避执行,且二人长年在广东中山一带做生意,无法查知具体地址。法院查封了该对“老赖”夫妻在老家的一座房产,但农村自建房屋拍卖受限,案件迟迟不能得以执行。

据林某申请,荔城区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悬赏执行,悬赏对象为“老赖”夫妻陈某胜、宋某美,两人均已40多岁,是荔城区黄石镇横塘村人。举报人向法院提供关键证据,使检察院以拒执罪等涉执犯罪立案批捕这对“老赖”夫妻之一的,可获5万元;举报这对“老赖”夫妻去向线索,使得法院成功拘留到二人之一的,可获1万元;举报该对夫妻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成功查封财产并取得处置权的,可获得拍卖成交价款的20%的悬赏金。

此次公开悬赏,举报人可以将举报信息发送到荔城法院的微信公众号,法院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有关情况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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