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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宁海新桥建设进度滞后 相关领导被党内警告处分

2017-06-02 08: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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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日讯(福建日报 翁晓琳)近日,莆田市荔城区对宁海新桥建设进度滞后负有主要责任的区交通局、黄石镇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11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廉政责任谈话、诫勉谈话处理。这是该区因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而启动问责程序的一起典型案例。

为了明晰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范围,该区制定出台《关于扩大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试点工作的方案》,详列党委(党组)领导班子32项责任,主要负责人10项责任,班子其他成员4项责任,每月对照纪实目录,重点把研究部署、学习教育、监督检查、抓早抓小等履责情况录入平台。纪实结果永久保留、全程留痕,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等的重要依据。

在区委开展全程纪实的基础上,该区把新度镇党委、镇海街道党工委、区审计局党组、区人社局党组等4个单位列入试点。在纪实的方式上,镇街采用手工方式、通过专门的纪实手册记录履责情况,区直单位运用手机APP纪实平台实时记录履责情况。今后,只要翻开纪实手册,打开手机APP就能看到该区相关单位的履职情况。

为了督促各党委(党组)尽快制定措施,落实整改省、市、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问题,今年4月,荔城区抽调有关人员组成9个督导检查组,采取重点督导检查、交叉督导检查、委托督导检查三类方式,分别对83个单位的党委(党组)开展督导检查,收集了12个方面存在的205个突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今年初,该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廉政责任谈话的通知》,从谈话次数、内容、办法、程序、纪律等五个方面对廉政责任约谈进一步规范,并实行“签字背书”,发现履责不力或存在宽松软现象的,给予严肃问责。去年以来,全区共廉政约谈干部435人,28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对3名主要领导干部启动“一案双查”程序,5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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